法務部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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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W11713-070
薪資 NTD 60,000 ~80,000 / 月薪
※會因您的工作經歷不同而有所變動
台北市中山區
法務相關
正職
工作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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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職務定位說明】
本職務為公司法務與法令遵循(Compliance)之最高負責人,負責建立公司法遵制度、進行法律與營運風險評估,並支援內稽內控機制運作,確保公司在快速成長與跨國營運環境下,能兼顧合規、風險控管與經營彈性。
本職務需能與董事長、高階主管、日本總公司及外部專業顧問密切合作,並在重大事件或爭議發生時,提供具策略性的法律判斷與建議。
一、法令遵循(Compliance)與制度治理
1. 建立、維護並優化公司法令遵循制度與相關內規(SOP)
・包含但不限於:勞動法、公司法、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、個資保護、內控制度等
2. 定期進行法務與合規風險評估,提出改善建議並追蹤執行成效
3. 協助公司建構並強化法務相關之內稽內控(Internal Control / Internal Audit)機制
4. 回應主管機關查核、勞動檢查或合規相關事項
二、公司法務與案件管理
1. 契約、公文及對外法律文件之審閱、風險控管與策略建議
2. 訴訟、非訟案件之整體策略規劃、進度控管與風險評估
3. 提供公司各部門即時且可執行之法律建議,協助管理階層做出合規決策
三、專案型法務與對外/跨國溝通
1. 規劃並執行智慧財產權、個資保護及其他法遵相關專案
2. 擔任外部法律顧問(律師、會計師)主要窗口,進行案件與成本管理
3. 與日本總公司就法遵、內控及重大法務議題進行溝通與說明
招募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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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必須條件】
1. 法律相關科系畢業
2. 具備日文溝通能力(JLPT N1或同等能力者尤佳;未達N1者,須具備可進行業務溝通之英文能力)
3. 具 5~8 年以上法務相關工作經驗,其中具管理或制度規劃經驗者尤佳
4. 熟悉台灣勞動法、公司法及企業法遵相關法規
5. 具備風險評估、制度建立與跨部門溝通能力
6. 能以結構化方式向高階主管說明法律風險與對策
【加分條件】(非必要,但高度歡迎)
1. 具內稽內控、法遵制度建立或稽核應對實務經驗
2. 曾處理勞資爭議、勞動檢查、性騷擾或重大內部調查案件
3. 具跨國企業或日商工作經驗
4. 具律師資格(不以是否執業為限)
【期待特質】
1. 邏輯清晰,文字與口語表達能力佳,擅長跨部門溝通協調
2. 具備獨立作業能力,能主動思考並提出可行解方案
3. 積極維護企業立場,具責任感
必要外語
英文:None
日文:Conversation Level



